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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父母离婚后孩子归谁

admin 2022年07月15日 09点

  夫妻离婚了,这个试管婴儿应该判给谁?

  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女方生了孩子,说情还是说理,引起热议

  整整2年零5个月,她都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

  那天,她的亲姐姐在楼底下喊:"阿姐,孩子,孩子被他们抱走了。陈萍(笔名)像发了疯一样,拉着公婆劝说亲友冲下楼,跑到河对岸,岸边哪还有孩子的影子啊!"陈萍说。

  夫妻离婚做试管婴儿应该判给谁说情还是说理引起的讨论

  一个月前,在离婚诉讼中,一审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林伟(化名),陈平舍不得--林伟患有无精症,孩子当时在林的允许下,陈平根据妇科医院人类精子库的男性精子和自己的卵细胞受孕并做了试管婴儿。用陈平的话说,这不是他亲生父母的。

  从陈平的辩护律师给出的一审法院判决来看,本案并不复杂。2009年,彼此完成婚姻;2013年底按辅助生殖技术发生性关系生子;2015年7月,女方诉讼离婚,2015年8月,法院驳回起诉。[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容易针对第一次起诉而立即批准离婚]

  2016年,女方再次提起诉讼,2021年11月7日,靠海法院一审审理离婚案,孩子判给男方家长。在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时,法院充分考虑了 "孩子随父亲生活近三年,对目前自然环境和生活习惯比较了解"、"男方缺乏生育功能 "等要素。

  陈平和林伟2021年30岁出头,是详细介绍了解爸爸妈妈婚姻的完成情况。"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陈平说,林伟小时候没日没夜地玩,打游戏,夜深人静。之后,林伟被查出患有无精子症。

  在省妇保的帮助下,经历了3次人工授精2次做试管婴儿,陈萍终于怀孕成功--她说自己住院三个多月,林伟来探望不过两三次。孩子在怀孕的第八个月就早产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抱着孩子四处求医"。所以在孩子两岁多的时候,陈平还是明确提出离婚,"自己带着,隐居"。

  陈平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从出生开始就一直黏在她身边的小玩意儿会离开她。2015年8月9日,陈平在老家南浔,公婆来啦一车五人,婆婆将孩子强抱过去,迅速离去。陈平报警后,警方觉得是家庭矛盾,不予审理。后来婆婆换了防盗锁,林伟换了电话。陈平经常在晚上去母亲居住的小区,看到窗外的灯光效果,屏住呼吸听是否有孩子的铃声,但是,没有。

  就这样,2年零5个月后,陈萍说她再也没有见过孩子,林伟也是在陈萍第二次提起诉讼后才到法院开庭见的,"如出一辙。

  钱江晚报记者试图联系林伟,被告的联系电话早已无法接通。又跑去联系了陈平的岳母,老人说,一切都要问法院呢。

  倚海法院一审大法官表示,女方已被起诉,但也不发表意见。

  采访中,陈萍一直在说,2年半了,小宝宝可能都不认识她了;那次被抱走的案子,刚好是要打疫苗,不知道那一针的前期疫苗是否打完了。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让听的人直打退堂鼓,非常伤心。

  有人说,这个父亲和孩子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要和父亲在一起?

  这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夫妻感情延续期间,彼此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彼此的婚生子女,子女的母亲和父亲的权利和义务在联想中间可用《婚姻法》的相关要求。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亲与孩子没有关系,但就孩子的抚养权和义务而言,他与母亲是公平的,有权利彻底抚养孩子。

  中国法学会婚姻生活法学研究会专家、浙江省法学会婚姻生活法学研究会会长常克表示,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是对不能生育后代的人的自然照顾。而孩子长期与男方生活在一起后,改变其习惯性的不利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虽然这种结果对母亲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无论孩子给谁,对另一方都是残忍的。

  但浙江省婚姻生活法促进会主任、杭州师范学院职称法学副教授王迪波却有不同感受。"孩子如何离开母亲,与父亲长期性生活 "应该是本案中必须把握的一个关键客观事实。假设能像女性常说的那样查清事实,并不是女性没有尽到责任,只是不得不失去对孩子的照顾,由此判断孩子长期与男方生活,为了不改变孩子生长发育的自然环境而交给男方抚养是了解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这样的推荐人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发展取向。

  另外,男方没有生育功能的事实并不能成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标准砝码",在这里一个刚刚结束婚姻生活的男方是不是也要根据人的方法来完成做父亲的理想?这个理由并不能成为忽视男方不是孩子的分子生物学父亲这一事实的理由。